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和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近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细化补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条例主要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缺陷产品处理、禁止虚假宣传、明码标价、使用格式条款、履行质量担保责任、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义务作了细化规定。
 

例如,经营者应当保证其经营场所及设施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不得通过虚构经营者资质、资格或者所获荣誉,虚构商品或者服务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篡改、编造、隐匿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补充了经营者关于老年人、未成年人消费者保护相关义务规定。
 

“条例进一步加大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对部分消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对今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
 

条例最大的亮点是对部分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明确细化规定。一方面,差异化营销的前提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经营者的确享有自主经营权,市场充分竞争领域的经营者还依法享有自主定价权。在现实中,部分商家开展各种打折优惠促销活动,设置各种复杂营销规则和计价算法,导致消费者同时购买同一商品的实际成交价格不同,让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难以得到保障。
 

“但商家往往以正常市场营销行为推卸责任。”陈音江认为,条例规定在同等交易条件下导致价格或收费标准不同的营销活动,必须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必须在消费者充分知情的基础上开展相关营销活动。
 

另一方面,自动续费须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直播间消费有新要求

近期,曾带货涉事梅菜扣肉的主播们并不好过。在直播带货过程中,消费者往往出于对主播的信任和喜爱下单,一句句“家人们”释放的信号就是“相信我,我不会坑自己人”。可遗憾的是,根据《直播带货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2023)》,虚假宣传和产品质量一直是直播带货平台的主要舆情问题,且占比高于30%。
 

关于直播间消费,此次条例也有明确规定。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在其首页、视频画面、语音、商品目录等处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说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由其他经营者实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还应当向消费者提供该经营者的名称、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同时,直播平台有责任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相关信息。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义务。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明确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发生消费争议的,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相关信息以及相关经营活动记录等必要信息。
 

“经营者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义务,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负责人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称。
 

“这意味着所有经营者都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如果是由其他商家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不仅要提供实际商家的名称,还要提供其经营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直播平台不能再以所谓的个人信息保护为由拒绝提供直播间或主播的有关信息,而是要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相关信息以及相关经营活动记录等必要信息。”陈音江说。
 

强化预付式消费中经营者义务
 

近年来,在健身餐饮、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服务行业,预付费模式已成为大部分商家的首选。然而,随着预付费模式的发展,预付费行业“跑路”事件逐渐增多,“退费难”维权纠纷频发。
 

针对预付式消费侵权问题,条例重点强化了预付式消费活动中的经营者义务。
 

一是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二是经营者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

三是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

四是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继续履行义务或者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余额。

“条例对于预付费的有关规定与之前的法规相比确实有不少进步,但还应进一步对经营者预收的资金进行合理监管。希望将来能尽快针对预付式消费进行专门立法,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陈音江说。
 

条例的施行将释放哪些信号?

传播星球App联合创始人由曦对记者表示,该条例施行将释放一系列积极的信号,将推动消费者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促进市场环境的规范化和健康化,提升经营者的服务质量和诚信水平,增强消费者的信心。而消费者信心的提升也将有助于形成更加稳定的市场预期,进一步扩大消费,促进市场提质升级。